| 大力宣传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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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7 |
《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出台后,州国税局与州人行、州银监局、州教育局、州农行、州建行等部门密切合作,开展了一系列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11月10日,国税、银行、教育等部门召开协调会议,专题研究了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意见,要求全州各级国税机关、银行、教育部门加强信息沟通,搞好调查研究,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好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11月14日,州国税局联合州人行、州银监局、州教育局等部门在《甘孜日报》刊发文章,以问答方式宣传了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与此同时,全州各金融机构还纷纷在各自营业场所张贴了《实施办法》,面向广大储户开展了宣传活动。11月22日,州国税局、州农行、州建行等部门再次联合在康定城区繁华地带开展了集中宣传咨询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了《实施办法》,解答了有关问题,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
根据州国税局、州人行、州银监局、州教育局等部门协调会议的统一部署,2005年12月1日以后,各部门将在继续作好清理、解释、宣传工作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尽量避免社会震荡和负面反应,维护好税收、金融、社会秩序;各金融部门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做好清理工作,防止出现违规揽储行为;教育部门将加大对学校的督导力度,严把证明关,防止学校开具假证明;国税机关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金融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加强监管,严厉查处恶意开具假证明和违规操作揽蓄等行为,并于2006年6月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一次《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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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态录入:杨俊铣 责任编辑:杨俊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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